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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寒假期间济南三中教职工规范个人言行、遵守师德规范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2-01-14 15:02:27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师德专题教育通知》,本人郑重承诺:

1.自觉加强师德修养。认真学习师德师风建设有关学习内容,不断提高道德修养,争做“四有”好教师。

2. 严格遵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7 号),接受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监督。

3. 本人已知晓“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并查实的,全市通报批评、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奖金,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暂缓其教师资格注册,并视情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及待遇,通报全市。党员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先行给予党纪处分,再进行行政处理。”的相关惩戒措施。本人承诺不参与有偿补课,如有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4.春节和北京冬奥会期间,本人承诺合理合法展现爱国热情,理智看待微博、朋友圈、自媒体等自媒体出现的各种言论,不发表不当或错误言论。

5.过好中华传统节日—春节,传承优良传统,摒弃封建迷信。

6.目前,全国各地疫情仍有较高风险,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及个人身体健康安全,本人亦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上级及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本人及家人如有发烧等身体异常状况及时向学校汇报并至发热门诊诊断。

(3)本人与家人非必要不出济南市旅行,做好外出途中防控措施;如需出市,必须向学校报备;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探亲、出差;不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域外)人员接触。     

(4)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

(5)如有违反相关规定、承诺,由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后果,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2022年1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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